Living In The Promise (Chinese Interpretation)

申命记 4:1-14 (和合本)

4 “以色列人哪,现在我所教训你们的律例、典章,你们要听从遵行,好叫你们存活,得以进入耶和华你们列祖之神所赐给你们的地,承受为业。 2 所吩咐你们的话,你们不可加添,也不可删减,好叫你们遵守我所吩咐的,就是耶和华你们神的命令。 3 耶和华因巴力毗珥的事所行的,你们亲眼看见了,凡随从巴力毗珥的人,耶和华你们的神都从你们中间除灭了。 4 唯有你们专靠耶和华你们神的人,今日全都存活。 5 我照着耶和华我神所吩咐的,将律例、典章教训你们,使你们在所要进去得为业的地上遵行。 6 所以你们要谨守遵行,这就是你们在万民眼前的智慧、聪明。他们听见这一切律例,必说:‘这大国的人真是有智慧,有聪明!’ 7 哪一大国的人有神与他们相近,像耶和华我们的神,在我们求告他的时候与我们相近呢? 8 又哪一大国有这样公义的律例、典章,像我今日在你们面前所陈明的这一切律法呢?

9 “你只要谨慎,殷勤保守你的心灵,免得忘记你亲眼所看见的事,又免得你一生这事离开你的心,总要传给你的子子孙孙。 10 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华你神面前的那日,耶和华对我说:‘你为我招聚百姓,我要叫他们听见我的话,使他们存活在世的日子,可以学习敬畏我,又可以教训儿女这样行。’ 11 那时你们近前来,站在山下,山上有火焰冲天,并有昏黑、密云、幽暗。 12 耶和华从火焰中对你们说话,你们只听见声音,却没有看见形象。 13 他将所吩咐你们当守的约指示你们,就是十条诫,并将这诫写在两块石版上。 14 那时耶和华又吩咐我将律例、典章教训你们,使你们在所要过去得为业的地上遵行。